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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包括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一是《子山与北朝文化》,二是《“徐庾体”刍议》,故名之曰《子山二论》。 《子山与北朝文化》,旨在探讨子山后期创作风格的文化成因。文分两节。第一节论子山接受北朝文化影响的主、客观条件,以证其所受影响之巨而且深:子山“学遵河北”,必能接受北朝之学术著作。子山素爱幽凄萧杀之美,必能接受北朝文化的悲凉情调。子山对北人作品无偏见,必能兼采后者之长。子山有着不忌稚拙的一面,必能于稚拙之北文入之深而得之多。子山性格质直,必会爱北文之爽快。子山对北周政权持合作态度,必会自觉加深对北朝文化的认识。子山在北朝文化区域内游踪甚广,这是其接受北朝文化影响的一个重要的客观条件;第二节先后从北朝文艺风格、北人生活方式、北朝的社会心理及北朝文学的抒情特点、北周文风复古运动及北朝赋体正格等方面,论述了北朝文化可能对于山创作风格造成的影响,并对于山赋作前后期形式迥异的现象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笔者认为,子山后期作品风格之“峻”、“宕”,应归因于以下两个方面:北朝艺术风格的熏染及因骑马等生活方式而间接导致的子山审美旨趣的北人化;子山《小园》、《哀江南》二赋有着响应文风复古号召的表现;子山入北而赋体大变的原因在文章之外;即便子山遭逢不是那么辛苦,其后期之作多哀情也有着一定的必然性,子山后期作品抒情性强烈的部分原因在于“明时不讳”及北朝文学的相同特征。在本篇的论述过程中,笔者时刻注意两个横向的对比:子山与时人的对比;六朝后期南、北文化的对比。 《“徐庾体”刍议》,旨在探讨“徐庾体”这一术语的最初涵义及其在后世的流变,进一步弄清子山和徐孝穆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笔者认为,最初的“徐庾体”之号得名于“绮艳”风格,证据有三:一曰《周书·庾信传》之记载(“文并绮艳,故世号为‘徐庾体’焉”);二曰徐、庾作品之“绮艳”在当时的确无对无双;三曰“徐庾体”之号初起之日,子山在文章的形式上并没有太大的建树。有清以来,随着骈文学的蓬勃发展,徐、庾并称出现了新的情况,在很多时候二人并称的依据是其骈文的形式特征。至民国时期,“徐庾体”一词水到渠成地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可以说,又诞生了一个“徐庾体”术语。我们在使用此后起之“徐庾体”时,不宜也不必再援引《周书·庾信传》中关于“徐庾体”的记载。(后起之)“徐庾体”作品巧不废拙,亦巧亦拙,巧以空前,拙以绝后,堪称中国骈文史上的巅峰之作。“庾信体”从来没有普遍一致的说法,不能算作一“体”,所以万不可以为“庾信体”就是“徐庾体”。在骈文联语句式的丰富多样方面,子山是略胜孝穆一筹的。本篇在论述过程中,始终注意两个纵向的对比:徐、庾作品与梁陈之前及梁陈之后作品的对比;梁人对徐、庾作品的接受与后世对徐、庾作品接受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