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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有尊严的,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生命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对生命进行估价是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人们要对公共卫生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等进行成本与效益分析,对政策收益进行量化评估,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分配,都绕不开这一问题,对死亡事故的赔偿问题更是离不开这个问题,这正是本研究的出发点之一。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有关生命价值估算的一些方法,如人力资本法、支付意愿法等,但重点通过对欧美等国家的赔偿实践的历史性分析,运用模糊分析法等多种数学模型,得出在我国现有经济水平下的死亡事故赔偿数值,而这些数值正是人力资源学、劳动保护学、安全经济学、人寿保险经济学、社会保障等领域所要求的对人生命的经济价值的界定。因此,本文得出的结论将在一定程度上阐明了社会对人的价值的衡量,即人生命的经济价值。本文计算出的生命的经济价值符合当前国情,并与权威机构世界银行的估算数值非常接近,可以说,本文的结论将为中国的死亡事故赔偿金的确定以及国家的公共政策等提供必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