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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人类刑法的发展与演进,刑罚体系的设置,总体上是沿着从严酷走向轻缓这条轨迹运行的。特别是近代欧洲启蒙主义运动以来,受自由、平等、人道和博爱等思想的影响,刑罚轻缓化已经成为世界刑法发展的潮流。而我国刑罚体系由于受传统的重刑主义影响,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刑罚体系相比,呈现出明显的重刑化倾向。这与刑法的发展相背离,与世界刑罚潮流逆道而行。因而,应树立正确的刑罚观念,建立更为宽和的刑罚体系,采用更加轻缓的刑罚措施,逐步实现中国刑罚的轻缓化,以顺应时代的要求和满足我国发展的需要。本论文针对我国刑罚体系中存在的重刑化现象,对比分析刑罚重刑化的危害和轻缓化的积极作用,就中国的社会现实阐释实行刑罚轻缓化的可行性,从理论上和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上论述刑罚轻缓化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实行刑罚轻缓化,作理论基础、法律修订和司法渠道上的探讨。具体内容包括:第一部分,刑罚轻缓化概述。具体总结我国刑罚体系中重刑化的主要表现,并分析其危害性。针对重刑化提出应实行刑罚轻缓化,进一步分析刑罚轻缓化的具体含义,并就世界各国的刑罚轻缓化的具体表现作出总结,最后论述实行刑罚轻缓化的积极作用。第二部分,刑罚轻缓化的可行性和必要行分析。首先从我国现有的经济基础、社会阶级构成状况和我国政府近些年的立法和制度改革上来论证中国刑罚轻缓化的可行性。然后从刑罚的目的、人道主义、人权观念和和谐社会与刑罚轻缓化的关系来分析我国刑罚轻缓化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实行中国刑罚轻缓化的途径。本部分,首先探讨了刑罚轻缓化的理论基础,具体体现在人道主义、重刑主义和罪刑法定原则对刑罚轻缓化的影响。其次,分析实行刑罚轻缓化应当作适当的法律修订,主要体现在刑法典中死刑和罚金刑的调整与修改。最后,为确保刑罚轻缓化的贯彻实施,在司法渠道上还应作进一步的改革。第一,要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第二,要构建健全的社区矫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把理论、立法上的刑罚轻缓化运行到司法层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