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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一九二一年出生,他是二十世纪西方政治哲学范畴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在他的政治哲学理论当中,一个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他把其理论放在了当代社会,一个多元的自由的民主社会政治和文化背景当中,把正义限定在了政治的领域中,把对多元化事实的理解,作为一种合理的的多元。同一些学者相比,罗尔斯的著作并不算多,但这其中有两部扛鼎之作:一部是在一九七一年问世的《正义论》,这本专著,对现代西方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伦理学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转折意义。而一九九三年问世的《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也被称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在多元化、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今天,公平和正义能否成真,如果可以,又该如何发展,如何证明它的正当性和稳定程度?为了解释这一系列的问题,罗尔斯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完成了《政治自由主义》,而重叠共识作为书中一个基本的理念,对正义理念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将系统地阐述罗尔斯这一理念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力求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呈现这一理念。本文的主体部分一共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入手,通过对约翰·洛克、让-雅克·卢梭和伊曼努尔·康德等人的介绍,找寻了重叠共识的理论渊源:传统社会契约论和道德建构主义。文章第二部分主要是描述了重叠共识理念所处的时代背景、民主社会的五个一般事实和罗尔斯对《正义论》的修正和反思三方面入手分析重叠共识理念产生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第三部分详细探讨“重叠共识”的基本涵义,以及与公共理性,权利的优先性与善等主要理念之间的内在联系。第四部分分析了重叠共识理念的实现步骤,即重叠共识概念的可操作性,它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通过说明达成重叠共识的步骤,阐述了重叠共识的概念实现的可能性。第五部分主要评析了重叠共识理念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对这一理论的价值做一个全面的分析。最后一部分重点剖析了重叠共识的概念本身及其在实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力对这一概念有一个系统辩证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