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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防治家庭暴力主要手段的人身保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治理和预防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制度中依旧存在问题需要完善。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主体、证据和执行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从主体和内容来说,尽管申请保护令的主体明确且范围具体,但是依旧存在申请主体范围窄和缺乏针对特殊群体的保护等问题,也新生了迁出令和房屋产权的冲突问题,借鉴于国外的保护令申请主体和制度中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以此来完善目前保护令主体的不足,同时针对迁出令提出了较为合理化的解决方式。从证据来说,虽然法律规定了相关证据采用的情形,但囿于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的问题不能发挥其作用,基于国外的证据证明由此提出了“证据审查+表见证明”的证明标准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最后,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关键步骤执行程序,虽明确规定了执行主体和具体期限,但在具体权责分工和执行监督方面存在不足、违反执行的惩处措施力度不足,以执行“保护网”的方式综合性进行保护,同时加大违反的惩处力度和心理疏导两种方式来确保执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