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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阅读和理解了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文章后,从期货结算机构角度,对我国期货市场结算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具体包括:期货结算风险成因研究、期货结算机构设置与中央对手方研究、期货保证金制度研究、分级结算会员制度研究、结算担保金制度研究和我国期货市场结算风险管理体系研究。期货结算系统的效率与安全直接关系着整个期货市场的健康运行,因此期货结算系统常被喻为期货市场的“心脏”。本文对期货结算风险的定义是期货结算机构在结算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而结算过程是指期货交易撮合登记后至合约交割或对冲平仓前的阶段。期货结算风险的大小,影响的范围受到期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机制、结算银行体系,投资者交易行为,以及外部法律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本文首先逐一分析了这些因素对期货结算的影响,对期货结算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期货结算风险管理做了概括性的研究。期货结算机构作为结算服务的组织者和承担者,在期货结算风险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更好的管理风险,结算机构需要与交易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因两者不同的控制权关系而导致期货结算机构的不同设置对结算风险管理影响巨大。同时,中央对手方被越来越多的期货结算机构应用,这一举措提高了结算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也给其带来了许多的不确定性。为此,我国期货结算应合理设置结算机构,长期目标是建立中央期货结算公司来提供统一结算服务,而现有的中央对手方则需要从法律、法规和结算机构风险管理措施上给予支持。期货保证金制度作为期货结算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期货结算机构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国际各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机构纷纷采用动态保证金制度来管理风险,并运用日中保证金制度来缩短结算周期。根据大商所大豆一号合约和上期所金属铜合约动态保证金的实证结果,现行的静态保证金制度已不适应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需求,应尽快建立动态保证金机制,引入日中保证金制度,根据各期货合约的特点确定适宜的保证金算法,并加强对保证金封闭运行的监管。分级结算会员制是国际上各结算机构非常通行的一项制度。结算机构在设计结算会员制时需在提高风险防御能力和降低会员结算成本两个目标间权衡。我国期货市场的抵押品管理(抵押品管理与会员结算成本密切相关)存在明显的缺陷,商品期货市场中现行的全员结算会员制又极大的阻碍了结算风险管理的发展,为此,应改革现行的抵押品管理办法,在商品期货市场中引入分级结算会员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的日常监督。作为我国期货市场的新生事物,结算担保金是结算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基础担保金的标准,变动担保金的计算方法,非违约会员担保金在风险事故处理中的次序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通过比较和分析国际上各期货结算机构的担保金制度,以及基于沪深300仿真交易的结算担保金实证研究,本文提出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应尽快建立结算担保金制度,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可以考虑在结算风险事故处理中引入其他财务安全措施,并在结算担保金计算中采用风险价值方法。基于前面几章对期货结算风险管理的研究,本文最后提出了建立我国期货市场结算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设想。即我国期货市场结算风险管理应建立事前风险识别,减少风险发生概率;事中风险共担,激励结算各方参与风险管理;事后风险承担,对风险事故的损失进行弥补和追偿,这样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而有效的政府监管、期货行业的自律、期货结算机构的内控和期货结算银行的积极配合是这一体系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