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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执行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长期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其在满足了预算收支管理需求的前提下,自然也成为我国预算管理的重要工具,我国的政府部门会计也一直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而企业几百年前就开始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公众需要,财政体制改革,市场化步伐加快,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也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管理方法和资金来源已经多元化,收付实现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自身的局限性日益明显,不能完整、充分反映和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相应的,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已经被公认为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为顺应这种要求,我国的事业单位理应对现行会计确认基础逐步进行权责发生制改革。本文以公共受托责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在对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会计确认基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进行了对比分析,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现状及对核算基础存在的具体问题,从后勤中心事业单位入手,对该单位日常工作中权责发生制的实际运用进行了具体操作、分析,指出权责发生制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在需求,也是当今社会的大势所趋,为事业单位进行权责发生制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