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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活动中,从事跨国经营的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存在的差异或漏洞进行国际避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转让定价作为跨国关联企业逃避国际税收的主要手段,已构成了对各国财税当局的重要挑战,并引起国际税法理论界和各国立法机关以及税务机关的普遍高度重视。在统一了企业得所税法之后,我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积极的方式正式回应了国内专家学者之前数年的研究成果,确立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新机制。本文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对我国当前的转让定价税制问题作出进一步的研究,以期调整实施办法更加完善。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章,主要对转让定价的基础理论作出阐述,具体分析转让定价的存在动因、具体存在形式及其消极影响;第二章,分析转让定价制度的国际发展状况,对美国、OECD和日本的情况做出大致的介绍,并进行比较和总结;第三章,是对我国反避税法律制度的现状透视。回顾了我国反避税制度的立法进程,介绍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中新增的反避税条款,并对我国转让定价法律规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比如预约定价制度、同期资料准备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