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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核心筒结构广泛应用于中美两国,本文建立了一简化框架-核心筒结构,按照中美规范在保证相同地震危险性、相同附加荷载、基本相同的场地条件和基本相同的材料强度的情况下进行抗震设计。并将两结构尽量优化到层间位移角限值,得出结构配筋,进而建立精细化弹塑性分析模型,比较两结构抗震性能。主要工作及结论如下:(1)对中美框架-核心筒结构抗震设计相关条文进行了对比。对两国抗震设防水准、抗震设计方法、地震作用计算、抗震计算措施和构造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评价。(2)取一简化框架-核心筒结构,介绍了如何根据中美两国规范建立模型并进行抗震设计。主要差异点为:在建立模型时,美国方案需对所有构件进行抗弯刚度折减,中国方案仅需对连梁进行刚度折减;在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时,美国规范要求同时采用反应谱法和等效抗侧力法,中国方案仅需采用反应谱法。在相同构件尺寸下,美国方案基底剪力小于中国方案;最大层间位移角大于中国方案;二道防线框架剪力承担比例小于中国方案。(3)以层间位移角为目标对两方案结构进行优化,中国方案由扭转刚度控制不能进一步优化,美国方案由强度控制不能进一步优化。优化后美国方案梁柱混凝土用量小于中国方案;柱纵筋用量小于中国方案,但箍筋用量大于中国方案;梁配筋用量小于中国方案;底部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配筋用量较中国方案大,且约束范围大。中国方案上部楼层剪力墙需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美国方案经计算不需要设置边缘构件。(4)在SAUSAGE中建立了两结构的精细化弹塑性分析模型并进行了时程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两结构在不同强度等级地震作用下屈服顺序合理;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美国方案梁、柱及底部剪力墙受压损伤较中国方案轻;约束边缘构件钢筋受拉塑性应变小于中国方案;但美国方案上部剪力墙受压损伤稍重于中国方案。两方案均满足各自规范在大震下的性能要求,未发生倒塌。(5)美国方案底部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范围及配筋较大,且对梁、柱及剪力墙箍筋配筋要求较严格,值得中国规范学习。中国规范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范围为固定值,设计流程简单,且上部剪力墙需设置构造边缘构件,这些做法较好,应继续保留。当结构较柔,层间位移角接近于规范限值时,设计人员应有意识的加强底部剪力墙竖向配筋率,提高结构抗震性能,防止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