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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传播问题既是政治学、行政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也是传播学、信息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等学科关注的课题之一。本文从对“政府传播”概念的比较界定入手,较为详细地分析研究了我国政府传播的主要形式、制度安排、管理模式、传播模型、传播要素,我国政府传播与政治发展、政府再造的关系,以及我国政府传播的现实发展需要与未来发展趋势、我国民族地区政府传播的问题与对策等内容。 本文认为,政府传播不仅是一种“边缘化”、交叉性的政府现象和公共行政问题,而且是政府本体职能特别是公共信息服务职能的“回归”及“外化”;政府传播不仅是应对“信息社会"、“公民社会”的“被动选择”,而是“(行政)权力向(社会)权利回归”的必然趋势。在政府传播过程中,政府须转变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话语”管制者、垄断者的角色定位,逐渐将(社会所托付的行政权力中的)公共信息权力转化成、还原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及其现实载体——公共信息产品。而这种公共信息产品的界定、生产和提供的过程,恰恰是政府职能得到重新“圈定”、政府权力再次寻获“边界”、公众参与重新获得“定位”的必然要求与结果。在这个可以被称为“公共信息流程再造”的过程中,被重新认识的不仅仅是诸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职能和角色之类的表象,还有其“背后”的政府的职能和角色;被重新设计的不仅仅是类似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规则,而是变革与嬗进中的政府“社会治理模式”,以及不断调谐的“政府——社会”关系、“政府——公民”关系。同时,本文试图对政府传播现象、政府传播行为和政府传播过程进行比较全面的观照,进而构建一个界定、分析、研究政府传播问题的整合化平台。笔者试图将政府传播过程的制度因素、互动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将政府传播实践中“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有机统一起来。政务公务人员无时不在“扮演”着公共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双重角色,而且越来越具有“公共(物质/精神)交往”和“公共领域”的“服务者”、“把关人”的双重定位。现在,全球所愈来愈强调的政府公共服务的“善治”及“回应”(responsiveness),可以说是对政府传播“人性化”发展的典型要求。而本文将试图提出一个“政府传播人”的分析模型,通过对其思维和行为的逻辑预设、抽象分析来探讨政府传播的“善治化”目标。 对于我国的政治发展,笔者认为其关键因素在于能否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和“政府——社会”互动机制,而公共领域生成和转型的关节点之一在于政府传播如何处理好其与社会舆论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政府传播首先应当形成和引导我国公众参与到“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