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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时间很短,但发展迅速,互联网已经发展成为深入大众的互联网。与此同时,出现互联网时代信息隐私权侵权日益严重的现象。网络隐私权侵害问题已经成为网络的最大法律问题之一。展开对网络时代信息隐私权的讨论和研究是以现实经济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对网络时代的信息隐私权的保护的研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对隐私权的侵权保护为基点,从隐私权权利的起源和发展入手,探讨相应的对尊重人权的保护和具体关于隐私权的法律定制,针对网络时代信息隐私权与传统隐私权的相同性和差异性,探讨信息隐私权的概念核心和权利性质,列举当前对网络信息隐私权侵权的具体形态,参照国内外对此问题保护的方法和国际保护的发展趋势,提出初步的民法保护建议和立法构想,得出相应可行方案,以此来完善我国民法隐私权保护的体系结构。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隐私权的源起及其发展。通过对美国侵权法和宪法对隐私权保护的分析,德国民法和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分析,阐述了隐私权的起源和发展,探讨了传统隐私权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意义,并从侵权法的角度研究分析了对传统隐私权的保障体制。第二部分:信息隐私权的勃兴和法律建制。从传统隐私权的局限性入手,分析在信息时代,传统隐私权内涵和保护的不足,探讨了新兴的信息隐私权的权利内涵,并从自主权到控制权的角度看信息隐私权的权利性质发展,从人格利益到财产利益的扩展上进一步界定了信息隐私权的权利性质。最后,探讨了信息隐私权的保护机制。对信息隐私权的保护主要从侵权法和财产权利性质两方面进行研究,并结合隐私法律的特定性得出相应的结论。第三部分:结合网络时代的特定环境,笔者列举了种种网络信息隐私权的侵权形态。随着网络网络信息隐私权经济价值的日益突显,个人资料已经作为商业工具被大量收集,跟踪。甚至成为商品被出售。个人通信隐私权屡屡遭到侵害,信息隐私被网络监视监听。匿名隐私权在给人到来安全感的同时也遭到了“自由言论”权利被侵害的处境。笔者还分析了匿名隐私权的现实基础和侵害现状。最后还列举了新兴科技发展对隐私权侵害的原因和形态。第四部分:首先纵观我国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和历史发展过程,明确了隐私权的权利类型和权利性质,认为隐私权应该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受到民法的保护,然后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时代信息隐私权的权利性质。最后,结合当今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和借鉴域外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立法模式,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