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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5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协议文本加入了国有企业规则。作为国有经济占重要地位的中国,应该增加对国有企业规则的重视。中美在BIT谈判中对国有企业问题各执一词,严重影响了中美谈判的进程,因此了解美国国有企业规则对中美BIT谈判、掌握国际规则大有裨益。美国签署的FTA及美国制定双边投资协定(BIT)往往预示着美国对国际规则推动方向,例如,美国 BIT(2012)范本是当前世界上最高质量的协定文本,涉及领域最广、要求最高、标准最严的投资协定的版本。因此,研究美国FTA/BIT中国有企业规则有助于中国提前了解美国针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动向。本文在系统的分析美国历来签署生效的FTA及四代BIT范本的基础上,主要基于美国-新加坡FTA、美国-澳大利亚FTA和美国BIT(2012)范本,以美国的国有企业规则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一般承诺、国有企业自身义务和缔约方政府义务等方面予以研究。分析发现美国主要从国有企业透明度、外国企业享受非歧视待遇、外国企业获得和母国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等三个方面降低美国企业承受的来自缔约方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另外,美国规定缔约方国有企业只能依照商业考虑进行商业活动。在此基础上,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国与美国的BIT谈判提出了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