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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与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和对法治建设理论孜孜不倦的探索是分不开的。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理论探索的研究不但有利于我们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理论探索的历程,加深对党的法治建设理论发展轨迹的认识,而且有利于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本质,从而为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进而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文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以史为线,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探索的理论成就,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四大: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党与法的关系;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十四大以来至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新方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辩证统一;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十六大以来至今: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全面论述依法治国诸要素及其关系;确立依法执政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
第二部分,通过对历史的透视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特征,即党的法治建设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第三部分,以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法治建设理论的梳理概括及对理论发展内在逻辑特征的研究为基础,总结实践意义,并得出一些对构建法治国家有益的结论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