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及城市不断扩张,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生活在城市中,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类群体。而且一直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城乡公共物品的巨大差距,公共产品在城乡之间存在着隐性和显性的排他性,这就给这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带来很大的障碍。目前我国的失地农民总规模不断增多,且多分布在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地区,他们的居住环境脏、乱、差,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危性或是工作时间长的特点。失地农民保持着农村户口,不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生病养老费用都是由自己支付,收入水平低的他们是城市里的贫民。他们居住的地方被称为城市里的贫民窟,在这样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下,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可想而知。产生失地农民市民化困难的原因在于户籍制度、农民收入低及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上的缺位。我国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失地农民并没有包括在城市户籍制度体系范围内,就不能参加城市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虽然他们的收入会高于农村,但是城市的生活成本高,他们还是相对贫困,收入水平低主要是因为他们劳动力素质低下,受教育时间不足。而且政府对他们提供的就业辅导和就业信息不充分。这些都是造成失地农民难以市民化的原因。解决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一直都是学者们广泛研究的对象。然而,尽管人们是在“被征地农民”这一概念下,思考农民市民化的问题,但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群体不应该是单方面的,还应该包括那些主动放弃土地的农民,他们同样没有土地又处在城市与农村的夹道内。只有对他们给予同样的关注才能真正把握与理解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问题。本文主要是从失地农民的内涵入手,以农民与土地相分离的方式为切入点,把失地农民分为主动失地与被动失地两部分。在确定了失地农民的范围以后,又逐次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失地农民的现状,总结失地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最后提出制度构建设想。除了第一部分结论,全文的结构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市民化的概念和相关理论。对失地农民、市民化定义的界定,是为了锁定本文研究的目标群体,为下文进一步分析打下基础。本文主要用到的理论基础是公共产品理论和人权理论。第二部分,是对失地农民市民化的现状及问题的分析。从失地农民绝对数、相对数的变化,分布的地理位置,目前在生活、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状况,总结出目前失地农民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如公共物品供应紧张,没有固定住所,收入水平低等。接下来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在第二部分现状的分析的基础上,第三部分分别从制度、政府、及农民自身三个角度研究了失地农民市民化困难的深层原因。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市民化难题提出政策建议。本文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解决失地农民市民化的问题。首先,应该清除失地农民市民化的制度障碍,把失地农民融入到城市的户籍制度体系内,使他们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城市的就业帮助。同时,改善土地制度,使失地农民能够得到足够的城市生活资本。其次,政府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率,既要调控大的产业政策,又要提供不同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失地农民实现自主市民化。再次,政府应该统筹城乡联动发展,不仅要使失地农民向市民过渡,而且还要使他们的生活环境向城市过渡。最后,要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可以在城市周边打造卫星城,并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样既可以减少大城市的人口密度,缓解城市中心公共物品供应紧张的现象,又可以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