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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对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一批又一批的“老虎”、“苍蝇”随着中央及地方各级反腐败力度逐步加大落入法网。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党对于惩治腐败仍旧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从各个角度、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惩治腐败,不断用强大的震慑、强大的压力、强力的制止手段,多管齐下,既要打大老虎,也要拍小苍蝇,对于十八大后依然存在,仍在持续或仍在产生的贪污腐败,涉及社会大众予以重大关注,涉及情节严重,涉及政治以及经济两方面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查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行使监督权力、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重任,不断加大的打击腐化的力度,使得从事监察相关内容的工作越来越重要。背靠新的社会环境以及国家要求,纪检干部既要负责原来的监察督导以及法规法纪的执行,还要负责监委成立后的新任务,即对法规法纪的监察督导以及对腐化干部的查证和处理。纪检整体队伍面对这个重要的新任务,特别是直接面对社会大众关注、检举揭发的问题以及线索,始终冲在最前方,队伍的行事能力、工作水平等,对新任务的完成,旧任务的继续推进,起到首要作用。然而在整个2018年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共有9200余人受到谈话函询,其中接受组织处理的达到1.3万人,受到处分的多达3900余人,1 10余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组数据向我们深刻阐述了纪检机关不是铁打的机关,队伍的组成人员也是普通人,也有可能遭受各种诱惑而难以自制,甚至深陷其中。一旦这种情况发生,纪检千部发生了违反法律或者纪律的情况,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远比其他公务员造成的影响来得深远。如果没有办法避免这种不良情况的发生,就不能避免纪检干部违反法律和纪律,纪检队伍被逐步腐化的情况就会成为极大的隐患。因此如何预防纪检监察干部身为监督者执法违法、执纪违纪成为一大难题。我国国内现阶段对纪检监察方面的研究相对偏少,很多研究相对浅显,很多问题的解决建议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本文通过引入纪检监察干部的概念开始论述,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职位特点在于忠诚、干净、担当以及强大的能力,并通过笔者对搜集来的资料、案例等进行整理后,以数据比对、图表分析等形式,总结概括出现阶段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表现形式,从利用职权影响力跨职权违法违纪、收受钱物、行贿、以案谋私、泄露案情等多个表现形式着手,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得出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在于同级党委监督不足、上级纪委对下级监督不足、人民群众监督不足、薪酬待遇方面不合理等,并针对原因及工作实际提出预防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对策与建议,即完善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落实监察法所确立的监察官制度;充分发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包括充分发挥内部机构的作用以及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制度的作用;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外部监督,包括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同级党委监督、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并探索成立综合监督机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薪酬待遇等。希望能为预防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基础,逐步减少最终慢慢消除纪检干部违反法律及法纪的现象,让纪检干部始终保持干净做人、廉洁工作、公正执法,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保障,以打造出真正有利于打击腐败的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