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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减轻企业税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的重大决策。本文以建筑业“营改增”作为研究对象,在对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理论基础进行梳理后,对建筑业发展现状和税收水平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建筑业的高产值支持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但是建筑业中间投入比率较高,产值利润率较低,税收负担较重,不利于建筑业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资金的积累。之后从减税效应、企业管理影响、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和征管效应四方面来研究我国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效应。研究认为,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减税效应显著,规范了企业管理,优化了产业结构;但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压力,而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为50%:50%,有利于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同时,加强了税收征管,降低了征纳成本,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优化了纳税服务。此外,因为我国“营改增”试点时间短和建筑业的特殊性,在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实施过程中,建筑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都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比如建筑企业面临着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的问题;而基层税务机关面临着如何加强税收征管的问题,因为为确保税负只减不增,现有营改增政策保存了大量的简易计税、差额征收等规定,同时存在不同的税率、征收率以及预缴率,给税务部门征管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最后,提出了完善建筑业“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建议,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一是完善增值税税制设计,根据税收中性原则构建科学高效的增值税制度;二是加强建筑业税源监控,充分挖掘准确可靠的税源信息,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三是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增添建筑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四是对政府部门的建议,财税部门要将“营改增”的纳税服务贯穿到整个税收征收管理中,同时应该完善营改增后的相关政策配套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