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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单位制下形成的“大院型”城市空间为研究对象。单位制以及单位大院的建设模式为我国所特有,有着深刻的制度、历史原因。单位大院的建设曾在我国的城市发展过程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的社会整体转型过程当中,大院与整体城市建设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出现了不相适应的现象,但其用地模式和交通设施供给方式又有着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作为我国所特有的土地利用模式,单位大院的研究对于探索新的城市社区地域空间具有重要的原型意义。通过对单位制及单位大院的剖析,结合对所处时代环境的解读,明确了单位大院的发展方向应当是不断地在原有基础上更新完善,以自身的后发优势,通过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中人口、土地、机动化、环境等各方压力的增长。并在文中尝试研究多种对策,以期引导单位大院的健康更新与发展。
⑴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及研究的对象和范围。
⑵在对单位制和单位大院的概念和相关特征分别阐述的基础上,明晰了两者在我国历史上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形成过程。并进一步阐明单位制与单位大院间的映射关系。
⑶通过对当前所处时代背景的分析,结合对单位大院合理性及建设长期性的阐述,解读单位大院更新发展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在现实调研的基础上对单位大院现状做出相应评析,明确了单位大院更新过程当中的困难与优势。
⑷从相关制度改革以及单位大院自身用地、交通、居住模式等几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更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