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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我们党和国家以前的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在2005年底新一届中央领导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其本质内涵在于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治本之策。而公共财政是一种以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市场失灵,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为特征的财政运行模式。那么公共财政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何内在联系呢?公共产品理论回答了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证,为公共财政供给农村公共品提供理论依据。两年来,公共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就现实与发展的角度看,公共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在总量、结构、体制、方式等方面仍有待完善。特别是在我国欠发达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消农业税后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尤其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传导到原已十分困难的县乡财政,成为影响基层政权运转的主要因素。所以建立事权与财力匹配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财力保障,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从公共财政的角度用实践案例来分析我国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本人的一次尝试,也是一次创新。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导论;第二章主要介绍国外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费改税后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案例分析。主要论述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与初步成效,揭示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的启示与问题。第四章运用案例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研究我国现阶段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建设新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五章提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的主要对策与建议。由此可见,只有跳出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局限而跃升至国家利益、宏观利益的层面上考虑问题,冲破各种既得利益格局的围追堵截,建立健全事权与财力匹配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破冰前行,新农村建设才能成功。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新农村建设必须有阶段、有步骤地选择优势领域和主要突破点进行投入,才能实现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平稳、快速、健康的发展,这也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