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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多年的经验表明,公司股权激励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手段。自从股票期权机制被引进中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促进国有企业薪酬结构多元化,维护国有股东利益,激发国有企业经营者积极性,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经。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内部与外部监督的不到位等因素,使得股票期权计划在我国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里得不到推广,即使实行了的国有企业,各地,各行业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最近出现的国泰君安天价薪酬事件就暴露了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漏洞和监管缺陷。本文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股权激励机制为研究对象,基于代理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的第一章开宗明义的介绍了股权激励的历史沿革与法律内涵,并对与股权激励相类似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明确界定股权激励。随后对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简单论述。笔者还在这一章里阐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概念,其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里的重要地位以及对其实行股权激励的重要意义。本文第二章是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具体制度与法律关系分析。笔者在这一章里首先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存在的六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具体制度。随后引出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主体,客体和主要内容的法律分析。第三章笔者结合公司治理理论分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与公司治理的互动性。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的激励是要受到公司治理的约束,不能由经营者自定薪酬。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经营者的激励是从国有资产里拿出来,很容易视为国有资产流失,必须要有一个法律上的界定。本章还具体分析了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的约束条件,做到权利与责任同在。第四章介绍的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与薪酬制度。笔者首先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薪酬制度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要变单一薪酬制度为多元化激励制度,从而引出后文论述的股权激励机制。笔者在本章里指出了股权激励机制在薪酬制度中的地位,强调国有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性。第五章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的法律完善。本章首先分析了在我国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价值,随后详细分析了当前在我国实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的法律制度障碍。并在最后进行了法律方面的制度构建,试图对中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制度设计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期望能对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