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乡村还需要进一步现代化。但是政府权力或资本市场的外部主导下对乡村建设发展的制约明显,不论是政府还是学术界都迫切地希望寻求乡村建设的民间模式。而另一方面,乡村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传统社会秩序迅速瓦解,与现代乡村相适应的社会秩序尚未形成。要实现下个阶段“乡村振兴”的目标,需要找到一条能够同时实现乡村现代化和重构乡村社会秩序的内生道路。首先从理论视角、历史启示、当代观察的梳理得出了本文的基本猜想:乡村精英参与治乡,或可成为实现乡村现代化和乡村秩序重建同步的一种可能的解答。第一,从理论上来说,社会秩序重建主要分为国家权力的渗透和自组织规范的建立两种方式。精英群体天然地具有更高的社会权威,既有重建社会秩序的潜力,也有借此机会掌控社会资源谋私利的可能。第二,从传统乡村精英对乡村社会的作用证明了精英对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同时传统乡村社会的封闭性和儒家文化的教化作用有效规避了精英掌控的危机。第三,从现代乡村精英的研究梳理中证明了现代乡村精英有促进乡村现代化同时重构乡村社会秩序的可能,但因为社会文化的变迁以及制度安排的缺乏使得精英治乡缺乏有效的监督,精英治乡的成效极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精英的个人素质。进一步通过福建璧洲村乡村精英主导乡村建设的实证研究,论证了乡村精英对乡村现代化和乡村秩序重建的作用,并总结了璧洲模式的先进性,讨论了如何规避精英掌控的方法。璧洲模式中,乡村精英通过组织化形成了“璧洲促进会”,并内部选举推选了新任村长作为代理人,“精英组织-代理人-政府”的三方合作推动了迅速的乡村现代化进程。此外,乡村精英通过修补社会关系,修复文化载体,实现了乡村社会秩序的重构。璧洲模式相对于其他精英治乡模式的进步性在于,通过乡村精英的组织化模式和制度建构,展现了从“人治”走向“群治”的可能。并且,基于璧洲模式及对精英治乡模式的总结,提出了乡村精英促进乡村现代化以及重构乡村社会秩序的一种可能模式的猜想:精英通过组织化促进乡村社会重构,再通过“精英组织-代理人-政府”的模式形成“强政府-强社会”的乡村现代化合作关系,精英组织与政府体系互相监督,补充基层问责体系。此外,基于对精英治乡模式高效与非正规特征的讨论,发展了乡村民主自治的认识。否定了将民主作为一种旗帜的终极价值判断,认为现阶段最重要的是找到让乡村走向“善治”的路径。从这个标准来说,精英治乡是在西式民主与中国传统社会遗存中孕育出的一种高效的乡村建设模式,可以在有条件的乡村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进行推广。此外,精英治村证明了传统遗存的乡村社会关系仍然能够在现代乡村保持活力,或许是乡村社会秩序的发展方向。本文正文共约51000字,图表29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