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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末,单位福利分房的时代落下大幕,住房商品化改革逐渐落实,住房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业主”这个象征着新的社会身份的概念应运而生,一种以房屋产权为基础的新型社会关系开始形成。当小区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产权纠纷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出现差池,业主会因权益或利益遭到侵害而采取多种手段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相关政府机关协调以求解决问题,在因种种复杂因素使纠纷难以有效化解的情况下,业主群体开始积极行动,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此起彼伏,但取得成功的案例却少之又少,当前我国的业主维权现状仍不乐观。 立足于产权与公民权理论,结合长春市QNC小区业主维权案例的真实情况进行研究,通过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参与式观察,深入长春市QNC小区与物业公司、业主、业主委员会等物业关系主体一对一访谈,分析业主维权的缘起与动因,即住房商品化改革带动社会管理权力结构的转型,“政府主导”的一元权力结构模式被打破,QNC小区业主参与到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在与物业公司利益博弈处于失衡状态时,业主的权利意识得以激发,维权组织如业主委员会也相继出现,业主群体产生出维权抗争的意愿。QNC小区业主维权过程中主要采用行政模式和司法模式,最终用法律武器维护了自身权益,但在具体进程中出现包括业主参与意识淡漠、参与能力不足、维权知识欠缺、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业主与房产开发商实力差距悬殊、存在利益导向性行为等困境。通过以小窥大的视角,探索城市商品房小区业主维权的未来走向:一方面从“产权”走向“公民权”的过程表现为业主群体在长期维权的培养和锻炼过程从“经济的消费者”蜕变为“政治的行动者”,这个“质”的变化过程包含了马歇尔所定义的公民权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为了改变当前业主维权的困境,可以通过增强业主公民意识的生长、引导社会自治组织的成长、推动制度创新和机制建构、培育公民社会几种途径来切实引导业主从维护产权走向要求实现公民权,推动未来阶段业主维权的发展和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