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程序选择权

来源 :复旦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eonoox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拓展,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不断受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普遍认同,而程序选择权的赋予正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其程序主体地位的体现。民事程序选择权是一种基本程序权利形态,它源于程序正义和程序主体性原则的内在要求,同时又受到特定外部条件的催生。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存在满足了程序主体的多元化需求,提升了司法的信赖度和接纳度,平衡了发现真实与促进诉讼的程序需求。我国民事诉讼有着职权主义的传统,缺乏对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与选择的机会极度缺失,诉讼结构中权限分配的天平严重倾向于法官一方。鉴于此,我国应在民事程序法中确立与完善当事人的民事程序选择权。 本文从程序主体性原则与协同型诉讼观念出发,对民事程序选择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察与研究。 第一章是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内涵,主要分析了民事程序选择权的概念,并比较了民事程序选择权与诉权和处分权的联系与区别,明确了研究对象; 第二章分析了民事程序选择权的生成机理与存在价值,从民事程序的内在要求与制度生成的外部环境出发阐释了其生成机理,从满足程序主体的要求与民事程序选择权自身的功能出发阐释了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存在价值,明确了民事程序选择权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是有关民事程序选择权制度的历史与比较法的考察与分析,通过考察分析民事程序选择权从产生到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并进一步分析其在各国的现状,总结了民事程序选择权存在与发展的一般原则与规律,以便提供改革与完善的参照系; 第四章即本文的研究重点,是关于我国民事程序选择权制度的立法实践与学理研究的系统考察与分析,通过考察立法实践与学理研究的现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民事程序选择权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及其内在原因,明确了改革的方向; 第五章是本文的落脚点和最终研究成果的体现,主要是在前述各章研究的基础之上,从观念与和具体制度两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民事程序选择权制度的完善方案。
其他文献
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行为违背了证券市场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危害证券市场良性运作,严重破坏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一直是各国立法、司法以及证券市场监管执法机构证券监管工
以高架铁路客站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高架铁路客站的空间结构特点和热环境特点,提出基于桥下空间、候车厅温度分层和双层屋面的自然通风节能建筑设计策略,并通过模拟验证了策略
行政法上,行政主体主要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一定之公法义务,以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主体依法要求其履义务,通常有三种态度:一是自觉履行,二是提出异议,三是既不履行,也不提出异议。为了实现行政目标,维持正常的管理秩序,法律规定,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不履,也不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便是本文所探讨的主题:非诉行政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是我
判例法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法律形式之一,自12世纪在英国产生以来,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至今仍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由于判例法制度是英美法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又是其区别于大陆法
本文从追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起源入手,阐述了该理论的内涵和特征,分析了该理论产生的历史和制度原因,总结出该理论的发展趋势,从而得出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应该借鉴该理论的可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