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犯著作权罪

被引量 : 10次 | 上传用户:baihe14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护知识产权,刑法之利剑不可或缺,亦须用之得当。而用之得当,需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合理地划定犯罪圈。本文以侵犯著作权罪为对象,以民刑衔接为角度,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了初步探索。论文共分为如下四章:第一章是侵犯著作权罪概述。该章分析了著作权的法律特征对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影响。著作权的无形性意味着,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可能以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传统的侵犯财产罪加以规制。著作权的双重性为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完善明确了方向,即不仅应保护著作权财产性的一面,而且还应不断完善对著作权人身性一面的保护。著作权的排他性是对其进行刑法保护的出发点和基础,同时,排他性方面存在的法定限制,缩小了刑法可能保护的范围。著作权的时间性意味着超过民法的保护期,刑法上便不能再以侵犯著作权入罪。此章还重点介绍了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立法沿革和立法现状。第二章分析了侵犯著作权罪的四个构成特征,主要对侵犯著作权罪的客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作了详细阐述。关于犯罪客体,本文分析了《刑法》的章节设置、剖析了《刑法》的具体规定,并结合著作权理论,提出现行刑法中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客体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当竞争秩序和他人的著作权。关于犯罪客观方面,重点阐释了“复制发行”和“违法所得数额”。在民事、行政法律法规中,复制与发行是相对独立的关系,“销售”本身是“发行”的一种方式。关于刑法中的“复制发行”,在复制与发行的关系、发行的具体内涵上,均存在疑问。本文从“复制发行”的来源和《刑法》本身的规定两条径路加以探寻,认为应通过立法界定,“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关于信息网络传播问题,《刑法》本身未规定,相关司法解释将其“视为”“复制发行”。这不但造成了《刑法》与《著作权法》之间的不协调,还可能越权,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本文提出了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两条解决途径:第一,以刑事立法的方式界定“复制发行”包括“信息网络传播”,即使用与《著作权法》一致的词语,界定不同的内涵。第二,保持《刑法》与《著作权法》之间的协调,以刑事立法的方式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关于“违法所得数额”,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应当是获利的数额,司法解释或者学术界产生的分歧,不在于“违法所得数额”语义本身,而在于以“获利数额”为标准来定罪量刑失之合理。应修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改“违法所得数额”为“非法经营数额”。关于犯罪的主观方面,“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目的设置面临犯罪圈划定、取证和证明难度、与国际条约的协调、与外国法的比较四个方面的挑战。本文认为,真正具有挑战意义的是犯罪圈划定方面,即时代变迁,不以营利为目的却严重侵犯著作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多发到需要以刑法予以规制的程度,产生犯罪圈扩大的需要。但是,应对这一挑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究。第三章论述了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在罪与非罪的界限上,需要考虑《著作权法》关于“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的规定。在此罪与彼罪的区分上,就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界限而言,实质是发行与销售的关系问题。本文认为,“复制发行”应包括复制、发行以及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总发行、批发侵权复制品的,应定侵犯著作权罪;零售侵权复制品的,应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就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定性而言,需区分不同情况,按侵犯著作权罪或者诈骗罪处理。就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而言,本文认为,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不同,侵犯著作权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未侵犯著作权的,方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经营罪处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直接原因是迎合打击盗版的需要,但根本原因是侵犯著作权罪以“违法所得数额”作为犯罪数额所造成的认定的困难。第四章阐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完善。该章包括立法模式的完善和罪刑设置的完善两方面。在立法模式的完善方面,本文考察司法现实的运作,认为结合型的立法模式更合适,实际操作更简便易行。同时强调,附属刑法要保持与刑法典罪刑的协调,并坚持刑法独立的衡量标准。在罪刑设置的完善方面,总结论文,认为应改“违法所得数额”为“非法经营数额”;改“复制发行”为“复制、总发行、批发”或者在解释上使“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增设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方式;并建议增设侵犯著作人身权的犯罪、出租侵权复制品罪。另外,本文提出了将全部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规制体系的思想。其雏形为:第一层次为一般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由著作权法等民事法律予以规制;第二层次为比较严重的侵犯著作权但未严重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由刑法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两章设置罪名予以规制。犯罪客体为他人的著作权,侵犯著作财产权的犯罪选择损失数额作为犯罪数额。第三层次为既严重侵犯著作权又严重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由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完善罪名予以规制。犯罪客体为市场经济中的正当竞争秩序和他人的著作权,以非法经营数额为犯罪数额。
其他文献
目的:通过观察周翠英教授经验方脊痹饮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慢性活动期的临床疗效,为中医药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思路。方法:本次研究选取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以经济增长为唯一追求目标的传统技术创新活动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改善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日益严重的自然生态危机和社会生态危
所谓性道德主要是指人们在两性关系上所持有的道德观念和态度,也涉及家庭伦理和代际伦理等话题。性道德包括人类性道德心理、性道德行为和性道德规范。罗伯特·赖特主要研究的
亚当·斯密,一位集经济学家、道德哲学家和思想家于一身的伟大人物,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深刻的思想启迪。时至今日,其思想仍被人们广泛探讨和合理吸收,对我们当今经
“籀红室藏本”是我国金石学家、古文字学家容庚先生收藏过的一部120回的旧抄本《红楼梦》。因其书斋名为“籀红室”,故此得名。“籀红室藏本”是一个长期存有争议的版本。早
当代生命伦理学中德性伦理的回归,对于指导人的道德评价和道德行为、摆脱伦理困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近几十年来,规则伦理逐渐走向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前台,德
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最著名的经院哲学家,是中世纪官方哲学的代表,他所在的时代是基督教神学和经院哲学受到多方面冲击的时代,因此他的哲学思想受到了很多哲学家及哲学流
社区发育作为社区发展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区发展的研究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现实社区中 ,由于对相关问题的忽视等原因 ,缺少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的情况十分普遍
我国现代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没有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没有现代化。云南是我国欠发达的省份,云南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云南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和云南实现
目的观察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鼻炎的临床疗效。方法将急性鼻炎患者466例按照临床试验随机的原则分为两组,对照组202例给予常规的治疗,治疗组218例在此基础上联合中药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