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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与现代化相携而行。随着广大农村实施的乡政村治治理格局的形成,代表基层政治权力的乡镇政府与群众性组织村委会间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不和谐的一面,它阻碍着乡镇和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和行政职能的有效实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探索解决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之间矛盾的出路,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综合运用农村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等理论知识,从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村民自治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出发,引出村民自治运作中与乡政府管理的二元矛盾困境。然后围绕矛盾困境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引出本文论述的相关问题,总结了相关的研究现状,阐述了研究问题的方法和达到的目的。第二部分是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的理论阐释。本部分分别阐述了村民自治和乡政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本质、重要意义和乡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存在问题,以及现实社会中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第三部分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内容,主要分析了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及其深层原因。乡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乡政”与“村治”的脱节现象;二是“乡政”与“村治”的错位现象;三是“乡政”与“村治”的扭曲现象。上述矛盾的存在与以下因素有关:“乡政村治”的内在矛盾;乡镇政府职能的扩张;村民自治主体意识增强;乡镇政府所担负的特殊角色。第四部分探讨了实现村民自治与乡政管理的有机衔接的对策:一是要创造有利的客观环境;二是要完善相关法律,合理划分权限;三是要规范政府行为,改进工作方式,转变政府角色;四是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体系。在本部分的写作中,运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讨一些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