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自由与政府——洛克自由主义政府观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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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 John Locke,1632-1704)是英国著名经验主义哲学的开创者,欧洲启蒙运动的先驱,也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奠基人。洛克最重要的著作有:《论宗教宽容》(1689),《政府论》(上、下篇)(1690),《人类理解论》(1690),《教育漫谈》(1693)和《基督教的合理性》(1695),等等。洛克的政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政府论两篇》中,上篇批判菲尔麦君权神授说,下篇从正面阐述了政府理论和政府原则。洛克政府观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其《政府论》下篇,本文也主要根据《政府论》下篇展开论述。文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洛克的自由思想及其历史渊源。洛克的自由思想是在继承前人的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对前人思想的巨大发展与完善。在此基础上,洛克提出的他自己的自由观。 第二部分:阐述洛克关于政治社会和政府对实现与保障个体自由的重要意义,以及基于保障个体自由而产生的政府所要遵循的一系列的原则,受到的各种制约和限制。这一部分主要论述洛克的自由主义政府观。 第三部分:论证洛克的自由思想及其政府观所产生的重要的历史影响和借鉴价值,特别是对英、美、法等国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及其国家建构。同时,在我国当代政府建设和完善中,我们也可以尽量吸取其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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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对于李鸿章的研究多数集中在历史学界,很少有学者以国际法为切入点对李鸿章思想和从政的有关经历进行探讨,也很少研究他的国际法思想对于晚清历史的意义和中国近代化转型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