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官是我国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要路径。在我国四级法院中,基层法院的数量最多,绝大部分法官是工作在基层法院,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对灯塔市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基于司法独立理论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激励理论,采用了文献资料分析法、调查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灯塔市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梳理了灯塔市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管理行政化、缺乏自主性、法官待遇低、法官激励缺失以及司法改革员额制短期弊大于利的问题,并从行政体制、基层法院法官、灯塔市人民法院自身以及司法改革法官员额制角度探究了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灯塔市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建议,应当构建科学化的法官管理体制,加强与上级法院、灯塔市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为了提高法官工作积极性,提出了建立法官轮岗机制,解决法官工作量不公平的问题,有利于法官素质提升,是关于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研究方面的创新点。这是首次针对灯塔市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进行的分析研究,对我国其他基层法院的队伍建设也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