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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住房供给制逐渐被取消,住房市场蓬勃发展起来。城市中存在着福利房小区和商品房小区并存的局面。本文试图将A福利房小区与B商品房小区进行对比,分析两类小区业主在维权事件中不同的情境和行动策略,并探讨维权行动所体现的社区权力结构的差异。
通过实地调查与文献分析,可以得知,两类小区的维权指向均为物业公司,小区的业主都试图通过建立业委会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两类小区的维权效果却截然不同。小区业主在社区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不同,是造成其不同维权方式的关键因素。仍然受到单位“隐性庇护”的A小区,具有更加开放的政治机会结构。居委会的指导、管理处的妥协使业主们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业主们完全可以在体制内取得维权的满意效果。而B小区的机会结构缺乏较强的开放性,开发商及管理处的强势地位、居委会的不作为等因素造成了业主们大多运用体制外的斗争方式来暴力维权,进而导致维权行动的失利。
最后,本文的基本结论是,以业主维权为表征的社区现状是,福利房小区倾向于并易于获得传统的国家庇护,而商品房小区则侧重于市民社会中自下而上的自觉行动。简言之,我国基层社区自治因小区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