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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正逐渐成为学者们的研究热点,主要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已不再简单的将货币投入到银行进行储蓄,取而代之的则是大量的购买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而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许多金融机构转嫁危机而使金融消费者为金融机构亏损买单。即便是没有金融危机的发生,在正常的时期也会出现金融机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单个的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受损或许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并无多大影响,但是大量的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则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进一步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破坏性作用。在以前学者们主要是以各个金融行业为研究对象分别研究并没有综合性的研究。现如今大一统的综合性研究欲将一个抽象化的行为规则运用到所有金融领域以便能够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这就需要转变思考方式,从整个金融行业而非具体金融领域进行研究,找到规制金融行业的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方法。本文写作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基础理论研究,包括概念上的辨析,主要从消费者入手研究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等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通过比较分析得出金融消费者应有的内涵与外延,从而明确了保护的对象。其次分析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依据与必要性,即为什么要对金融消费者这一主体进行保护。通过运用行为金融学、法学、心理学等分析工具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得出金融消费者自身的局限性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是主要的原因。第二部分则是现状与问题研究,主要是从立法、监管、权利救济三个方面阐释说明现阶段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以及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法律的缺位、相关法律文件的效力不高,监管功能的矛盾以及权利救济方式的不足都会导致金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护。所以最后一部分则是针对上述列举的问题进行的对策研究,主要涉及法律制度的构建、监管机构职能的分离、行业组织自律性的发挥、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内容。研究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仅仅是对金融消费者本身有利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