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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开展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评价既是推动公立医院顺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引导公立医院牢固树立公益性办医方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可以促进医院加强内部绩效管理,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有效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注重内涵质量的发展模式,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调查统计法以及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手段,以深圳市宝安区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体系为研究对象,并结合宝安区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实践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发现,宝安区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在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考核过程管理、考核结果运用、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医务人员参与等方面存在有诸多不合理之处。究其原因,一是,考核体系缺乏系统性考虑;二是,现有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式的局限性,院长管理水平短期内难以在考核结果中体现;三是,考核过程缺乏及时有效的反馈;四是,相关利益群体参与度较低。因此,基于绩效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并借鉴国内外的优秀经验,本文提出通过增强绩效考核体系的科学性、构建对院长明确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院长绩效考核纳入公立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建立院长绩效考核与职工绩效考核挂钩机制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公立医院实现科学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