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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要探讨的不是全社会的医疗保险内容,而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
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项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城镇人力资源无法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另一方面农村由于机械化生产的运用,已经产生一批富余的劳动力,传统意义上的土地供给的物产远远小于它所供应的人口,于是这群人脱离了土地,选择涌向城镇寻求更好的发展。他们的地位显得很特殊,社会称此类群体为“农民工”,在理论上则称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他们作为介于农村与城镇间的特殊边缘群体,其利益取向不单纯依附于任何一边,因此具有研究的特殊性,也成为了学界关注社会保障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生存发展和家庭的稳定,还关系到各项事业设施保质保量地建设和完成,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当前针对此类人群的医疗问题,学界大多倾向于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加以解决,但就具体的方法措施和采取的模式种类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另外,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多归类于社会学体系以及医疗体系,法学特别是经济法领域对此却缺乏相当的阐释。故笔者试图立足于经济法视角,运用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对此问题给予法律的理论支持和制度探讨,希望能有助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保障此类群体的利益,更希望能以解决此问题为契机,更好地运用到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解决当中。
通过考察相关资料,笔者认为要解决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主要涉及到正确处理好政府、用人单位、代表职工的组织如工会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几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医疗保险模式建立所需要的宏观到微观之间各种因素的结合。
文章第一部分考察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模式的基本情况。主要介绍了现在我国各地区实施的各种不同的模式,阐述了经济法关注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理论方向和价值关怀,并通过经济法的视角对各种现存模式作一个大概的梳理。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学界关于建立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模式的不同主张,并站在经济法立场对其进行基本的评价。第三部分力图通过评价现实中的和理论上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模式形态,对目前的各地模式和学界的论述给予反思,试图在汲取各家所长的同时有所创新,具体建立一种比较全面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