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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制在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开始推行,时至今日已有二十多年的历程,然而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推行”效果并不理想,并未在我国对外贸易领域中成为一种普遍被采用的贸易方式。而在国际上,外贸代理制却倍受各国青睐,普遍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方式,并在对外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贸体制要与国际接轨,外贸代理也应成为重要的贸易方式之一,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外贸代理制在我国的对外贸易领域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200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新《外贸法》)开始实施。新《外贸法》的重大变化之一是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贸易的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同时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自然人首获外贸经营权,与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同样拥有了基本的经营权,突破了外贸经营主体的垄断,撤除了外贸经营权的门槛,使得原本由国家政策扶持和垄断式经营的外贸行业逐渐过渡演变为一般竞争性行业。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对专业外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提出了严峻挑战。外贸经营权的放开是否意味着外贸代理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是否会加剧外贸代理业的衰落乃至消亡?我国外贸企业该如何应对这一挑战?这些已成为研究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新课题。本文既是在深入分析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及在现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以时间为顺序,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的外贸代理制的制度变迁和立法改进的表现,分析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务中存在的矛盾与冲突,从中得出我国外贸代理制“推而不行”的原因。研究新《外贸法》实施后,外贸经营权的放开对我国外贸代理制发展的影响,以及在新形势下,外贸企业的发展空间,并通过以上研究,得出外贸经营权的放开不但不会使我国外贸代理制衰落,而且会促进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向规范化发展的结论。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代理制度概述,包括我国民商事代理的立法状况,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理制度研究;第二章研究了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的历史,介绍我国外贸代理制产生的背景、立法状况,着重分析了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立法缺陷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2004年以前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特点;第三章分析了新《外贸法》实施后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度,以及新《外贸法》对完善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意义,提出一些建立新型外贸代理制的建议;第四章为新《外贸法》对我国外贸企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国外贸代理制存在的必然性,以及外贸企业存在的优势及应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