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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火力发电用煤市场化改革以后,电煤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甚至亏损,并导致电力供应短缺的现象被形象地称为“煤电之争”,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也因此成为近年来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本文从分析“煤电之争”的本质及其对发电企业和社会的影响入手,运用微观经济学市场均衡理论解释了“煤电之争”产生的根本原因。研究结果表明:电煤市场失灵即电煤供求不能随着市场均衡价格变化而调整从而形成价格稳定机制是电煤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并导致“煤电之争”的根本原因;“煤电之争”表面上是煤炭和电力行业(企业)之争,实际上却是政府经济社会目标与电价政策选择的内在冲突。我国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考虑到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对电力供应的消极影响,发电集团需要系统地制定经营策略来化解“煤电之争”对其造成的亏损。由于目前政府在处理“煤电之争”的政策上存在管制缺失,虽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管制政策和措施,但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煤电矛盾。因此本文将政府政策因素纳入到发电集团经营策略制定框架中来,将其作为发电集团经营策略制定的一个内生变量。发电集团首先应该从政府政策上入手给政府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建议顺序采用以下三条:首先尽可能完善电煤市场;其次对电煤市场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仍然不能解决的燃料成本增加则需要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政府政策合理的前提条件下,发电集团还需要从自身做文章,积极采取一些内部管理经营策略应对“煤电之争”,这些策略包括煤电联营、统一购煤、多元化经营以及优化电源结构等。这样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发电集团化解“煤电之争”的经营策略体系,不仅为我国发电集团从根本上扭转火电业务亏损提出了新的途径,同时也为解决“电荒”,保证电力工业安全供应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