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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具有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等特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现象,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故而,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权利体系建设的加强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意识提高,是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学界也就如何完善和发展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做出了积极的探索。本文在借鉴老年人社会保障权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和举措中呈现出来的优点与不足,分析和探究我国现行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探寻更为完善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法律体系和实现路径。本文的文章框架如下:第一章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理论基础。首先,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发展的时代、现实和政策背景进行了阐述;其次,重点阐述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概念和特征,奠定本文研究之核心理论基础;再次,从人权等角度详细阐释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理论溯源;最后,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论述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意义。第二章介绍老年人社会参与权所包含的内容,将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划分为政治参与权、经济参与权、公益参与权、组织参与权,在明确四种权利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四种参与权予以论证说明。第三章通过对我国及某些地方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现状分析,指出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在政治、经济、公益、组织参与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其他群体及老年人内部年龄歧视、老年人主观参与意识薄弱、对社会参与权的平等保障不足、对老年人社会参与权救济途径并不完善等方面进行论述,并从年龄歧视、政治经济制度、特定文化背景、社会发展的制约等角度进一步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章在深刻认识我国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问题及其成因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相关完善建议。首先应当倡导一种理念和意识以贯彻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积极老龄化,并且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和意识指导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法律体系建设;然后,从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检查制度的具体实践出发,完善其相关环节的权利构建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