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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入,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运行面临着收支矛盾增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等问题。2015年新《预算法》对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合理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对于各级政府加强债务监管,保障财政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选取因子分析法作为主要研究方法。结合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公布数据,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形成原因、债务余额与债务率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发展出现的风险点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情况做出了整体处在安全线内、部分地区风险较高的初步判断。通过查阅资料、研读政策,总结出了我国政府性债务监管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为下一步的指标选择提供了思路。在参照评级机构指标选择思路、国际经验、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走势、财政债务文件政策、数据获取难易度、我国政府债务规模与特征等因素,最终设计了设计了涵盖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财力、地区经济实力三个方面,由9个指标构成的风险度量指标体系。在对前期搜集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将数据代入指标体系,之后使用因子分析方法计算出3个公因子与1个风险因子,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预警体系的理论构建。通过使用31个样本地区2016年的经济、财政、债务相关数据,对构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预警体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依据各省经济实际情况,将31个样本地区分为3组(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中等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同组内的地区横向比较风险得分值,得出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分别为3组中债务风险最高的地区,北京市、山西省、西藏自治区分别为风险最低地区,并根据样本地区在3个公因子与风险因子的得分值,结合因子特点进行分析,对各省市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从偿债能力、债务动态变化、财政债务弹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结合实证分析结果,对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建设;二是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三是放松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推动债券定价市场化。本文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与风险预警实际需求出发,从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现有的统计数据中选取数据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管理体系,数据真实完整,预警结果可信度较高;同时将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为3组,使不同省份间可以进行横向比较,并且此比较方法可以向下应用至基层政府,使得风险预警体系能够更好地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