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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总会带动法治水平提高,而集中反映到刑法方面,最明显的就是刑罚制度的变革和更新。从肉刑为主,到监禁刑为主,到非监禁的社区矫正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是人类社会经过长期深入思考,权衡利弊后,对刑罚制度作出的理性选择。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先进的涉及刑罚的社会治理制度,被联合国预防与控制犯罪组织肯定和倡导,被世界众多国家所采用,无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法治中国建设中,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向纵深发展是必然要求。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本应是社区矫正制度以人为本价值理性的优势所在,但我国引入并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已历数年,现阶段依然存在政府主导有余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的瓶颈问题。原因之一便是公众受重刑主义传统观念影响,对社区矫正制度伦理的认知模糊。本文以社区矫正的认知、审美与伦理建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当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不足的发展现状为背景,从人们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偏差入手,然后从两个维度探讨了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审美价值:一是用历史的眼光分析了不同时期刑罚制度的特点,归纳出不同刑罚制度追求的核心价值;二是阐述了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价值伦理在五个方面凸显的优势。基于对社区矫正认知及审美的价值,本文进一步论证了其制度伦理形成的原因:一方面,人类对公正认知的深入及审美的思考,推动着刑罚制度不断演进,是使其走向文明的外部力量;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道德的内在约束力,是推动刑罚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方向,社区矫正“以人为本”的制度价值理性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构建社区矫正价值伦理应与人的全面发展相融合,从根本上把握社区矫正日常实践的价值取舍、方法论和发展方向,才能实现多元参与的社区矫正格局。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展开艺术治疗,实施个性化矫正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困难帮扶,缓解社会矛盾,疏导心结,帮助其实现再社会化,彰显社区矫正的人性之善与宽容之美,如此,才能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达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犯罪,共享治理成果目标。本文主要采用了数据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历史比较法、归纳法等综合多种论证方法,佐证自己的观点,同时结合自身日常工作中的思考,提出自己的一点构想。如扩大社区矫正传播力度,引导公众转变认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端正行为取舍,使社区矫正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当今中国快速迈入互联网时代的进程中,引入互联网“开放、连接”的思维,搭建网络平台,信息共享,制度配套,使各种社会资源便捷接入,实现社区矫正多元参与等。当人们都认识到犯罪之于社会譬如疾病之于身体的关系,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以包容和善意的态度,伸手帮助误入歧途的同类就会成为自觉自愿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