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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对其内容、形式和功能予以概括性或例举性规定的,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或立法精神,在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依具体情况决定刑罚轻重或免除刑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①它是法官据以认定事实,合理裁量刑罚的重要事实依据,与法定量刑情节一样,同属于独立的量刑情节。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理论界对酌定量刑情节欠缺应有的重视,对酌定量刑情节的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尚存在一定的误区。在本文中,笔者对酌定量刑情节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酌定量刑情节的一般理论。这一部分通过对目前研究成果的梳理,主要解决了四个基本理论问题,即酌定量刑情节之概念、酌定量刑情节之特征、酌定量刑情节之价值、酌定量刑情节之适用原则。
第二部分是对酌定量刑情节与相关概念的辨析。主要包括酌定量刑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定罪情节之辨析,阐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酌定量刑情节的一般类型,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或方式、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的结果、行为人犯罪后的表现、行为人个体情况、被害人过错等。
第四部分是关于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现状的考察。不仅介绍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关于酌定量刑情节的立法实践,而且对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了剖析,得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五部分是对完善我国刑法酌定量刑情节的若干考量。不仅探讨了酌定量刑情节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模式,而且还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犯罪因为、“社会公意”和社会形势三种情况对量刑的影响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和探讨,并就我国刑法中酌定量刑情节之法定化提出了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