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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处在维稳处突、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的严峻考验。近年来,袭警、辱警事件的频发,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民警个人的合法权益,“为民警维权”成为现阶段公安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然而,在基层“法治内卷化”、舆论非理性化以及问责泛化的种种执法难题下,民警个体化维权陷入了“维权无门”“申诉无路”的困局。2018年12月,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此,我国民警维权进入了组织化维权的新时代。《规定》的发布,为民警组织化维权提供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即成立维权委(办)作为民警维权的常设机构,建立民警组织化维权的联动机制,增设保护民警依法执法的容错机制,健全为民警正名的发布机制,形成组织对民警的救济及抚恤机制等。这些内容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民警组织化维权的重要依据,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益探索。而反观域外的警察组织化维权体制,基于国体、政体的根本不同,其在建设主体、宗旨侧重以及维权方式上与我国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对于域外警察组织化维权的建设模式,应结合我国国情深入分析、合理借鉴。《规定》颁布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把民警组织化维权当作一项重点工作开展。然而,从笔者在华东地区H市调研的结果来看,当前我国民警组织化维权的建设中仍存有专职维权人员缺失、维权程序繁琐而回报低、容错免责机制形同虚设、普法宣传工作不到位、缺少对民警维权的整体把握等问题,亟待完善修正。探索建设一条现实有效、适合我国国情的民警组织化维权路径,是现阶段公安改革的必然要求。对此,一要组建民警维权专业团队,使维权工作科学化;二要简化民警维权程序,纵深推进“快速维权”理念;三要织密组织化维权制度网,实现袭警、辱警“零容忍”;四要争取民警维权组织与媒体的通力合作,形成维护民警权威的舆论共识;五要建立民警组织化维权的系统工程,提高维权组织的工作主动性;六要实现法情共治,在组织化保障中引入严格的监督机制。民警组织化维权是新时代警务改革下的新探索,它的诞生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民警组织化维权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注重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还要特别关注对警察权力的规制,避免组织化维权成为民警粗暴执法的“铁布衫”和“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