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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区域广阔,农民人口众多,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这些都决定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我国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农业薄弱、农村萧条、农民贫困,仍是目前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综合配套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尤其地方政府,他们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地方政府学会运用新的理念和新的办法解决“三农问题”,改善农村治理。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转变现有职能,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包括导论在内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该部分主要是对现有新农村建设与地方政府相关理论的梳理。第二部分论述了新农村建设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阐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背景、意义、目标、内涵、特点,以及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第三部分以G省L市为例,详细阐述了该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反映出的该市地方政府职能的缺失。第四部分是讨论与结论部分,初步探讨了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结合“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调整和规范地方政府职能的具体举措。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出发对地方政府职能进行研究,时代特征比较鲜明;二是以G省L市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以新农村建设为纵轴,该市地方政府职能为横轴,从这两个维度去考察L市。一方面,总结了该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积累的经验,对我国不发达地区的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通过剖析目前L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新农村建设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差距,以及由此反映出的地方政府职能的问题,从个别到一般,反映出我国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表现出的职能不到位,并初步给出了地方政府适应新形势要求进行职能调整与转变的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三是本文采取了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通过管理学,经济学两个领域对同一问题进行不同研究层面的分析,有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