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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新疆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理论常常被忽略。学界在涉及文学理论问题的时候,对它重视不够,甚至无人问津。对新疆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理论做初步的整理研究,有利于我们更加充分认识新疆少数民族的口头文学,有助于我们了解新疆的历史文化,有助于为研究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理论提供参考。全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从口头文学理论的概念所指,新疆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理论的存在形态入手,阐述新疆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理论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第二部分,论起源。对文学起源问题的探讨,新疆少数民族民间艺人们有着悠久的历史。新疆少数民族民间艺人们有口头文学起源于模仿和起源于情感表现的观点。这两种观点,与西方文论和中国古代文论中关于文学起源问题的探讨的观点相同。但在流变过程中,口头文学体现出自身的一些特性出来。 第三部分,论创作。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的区别首先在于创作主体身份上,口头文学创作并不需要对文字的掌握,仅仅是靓丽的歌喉就可以唱出心中的歌;同时,创作主体身份还具有多重性,他(她)的本领的获得需要长期的学习。创作主体具有集体性、传承性和即时性的特点。他们所唱的内容应积极健康,有利于民族的团结,还具有真情实感,与民间乐器往往是结合在一起,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第四部分,论功能。口头文学是在民间大众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比如在劳动中,可以疏解疲劳的躯体,而且还在各种礼俗中调节节日气氛,渲染感情上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口头文学是民间智慧的结晶,在教育后代上的功用不可忽视。在实用功能的基础上,口头文学还具有审美的功能,陶冶人的情操,让人获得美感,感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第五部分,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