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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瞩目的社会转型时期。从诸侯割据到天下“大一统”,从各自为政到中央-地方“金字塔”型权力结构形成,秦汉奠定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制度体制。秦朝开辟的“中央—郡—县”三级行政层级治理体制一直被后世统治者所沿用。汉初统治者采用“清静无为”治理思想直接产生了县以下基层社会“自主治理”的社会形态。秦汉乡村社会的乡绅在“皇权不下县”的权力真空下,凭借特有的社会地位、才学、品德、威望成为国家权力末梢的治理主体。他们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的调节器,是中国传统乡村的治理者,是乡村公共权力结构的主导者。在平衡国家权力、促进乡村治理、节约行政成本、创造社会财富、淳民品性、凝聚力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探寻秦汉社会转型时期乡村基层社会发展的奥秘,本文区别前人将眼光注视在秦汉时期政治制度的形成,秦汉吏治的发展及秦汉时期文化的变迁等宏观视角,另辟蹊径,以小见大,试图从“乡绅”为着墨点挖掘其在秦汉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作用。本文通过历史比较法、文献整合法以期讲清以下问题:一、秦汉社会转型时期地方秩序的建构过程二、转型过程中的社会阶层变化对基层社会力量形成的影响三、秦汉乡绅阶级的形成与发展四、客观分析乡绅自治在中国几千年来基层治理的功能作用五、从历史发展的眼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给予现代化基层治理以思考和借鉴。纵观秦汉转型时期的乡绅治理,其特点鲜明,自治基础浑厚,虽不像“大一统”、“废分封行郡县”、“建统一行政官僚体制”等政治功绩引人注目,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角色的乡绅在发挥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却不能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