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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发生的康菲“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是近年来中国内地第一起大规模海底油井溢油事件,共计约5500平方公里的海水在这次事故中受到严重污染,所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价值总计]6.83亿元。然而在整个事件中,因为我国目前缺乏针对国家石油勘探开发的溢油应急预案,所以未能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造成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对于溢油事件的处置反应迟钝拖沓,从而备受诟病。纵观近年来我国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实践,虽然长期致力于海域溢油危机处置方面的努力,相关应急反应力量也已初具规模,但由于缺乏科学规划、管理体制不顺、法制建设滞后等一系列矛盾制约导致相应的国家应对机制尚未形成合力,应急管理能力始终无法满足发展海洋事业的要求。本文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整理国内外研究综述;然后对突发性海域溢油事故的危机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阐述;其次以“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为例,运用危机管理的相关理论,对我国突发性海域溢油危机事故的处置中的不足进行分析;再次,对比国外政府在应对突发性海域溢油事故中危机处理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加强我国政府在突发性海域溢油事故处置中的经验和改进措施。鉴于目前我国在海域溢油事故危机处置中存在的应急反应迟钝、信息公开滞后、指挥决策不畅和善后措施拖沓等现状,本文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案例着手,运用公共管理、治理理论,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突发性海域溢油事故应急机制的原则及对策,如健全规范的突发性海洋溢油污染防治规划、预警制度与法律体系、建立常态化和临时化结合的组织机构与协调机制、构建完备的突发性海洋环境危机资源配置与优化系统、培育多元化的突发性海洋环境危机主体与人员培训机制。通过本文的研究,不仅可以从理论层面丰富和完善相关的危机管理、公共治理和应急响应理论,从实践层面也有利于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减轻溢油事故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