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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在现在所有国家权力中,对私有财产权的侵蚀和威胁最大的是行政权,因此加强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从而保护私有财产权,便成为现代公法的重心。国外对于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研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国外对于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设计比较完善,从法律的解释、法律的制定再到法律的实施方面都是比较完备的。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在我国缺乏确定的、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保护观念,无论是从法理层面还是从现实法律层面,私有财产行政法保护理论基础都不是很成熟;整个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机制的建构,如具体的立法,执法和救济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本文从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法理基础,国外历史沿革分析,我国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现状及其完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从法理层面和财产权行政法保护的现实层面同时对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进行分析,论证行政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理基础,分析行政法对私有财产权现实保护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法,以期对我国私有财产权行政法保护机制的完善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