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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信息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国家信息化建设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软件作为信息化产业的核心和灵魂,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毋庸置疑。近年来,开源软件已在全球IT某些领域成为主流,例如当下最流行的安卓(Android)系统手机,其软件包正是谷歌以Linux为系统基础的研发成果。开源软件已成为中国软件发展的重要机遇。随着历史进程的推进,著作权已经成为规制软件的核心法律制度,开源软件作为软件,同样受到著作权法的规制,研究探讨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是加快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进程所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的概述。首先介绍计算机软件的分类,从著作权保护角度,软件可分为共有领域软件(public domain software)、商业软件(commercial software)、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和开源软件(open sourcesoftware)。接着介绍开源软件的源起,开源运动源起于自由软件之父斯托曼所倡导的自由软件运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开源运动源自黑客文化,经过30年发展历程,开源软件的商业模式探索已经趋于完善。本文引用开放源代码倡议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 association)的定义来介绍开源软件的10个界定标准,最后分别介绍国内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及现状,列出我国现行有效的与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文件。第二部分: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形式解读。引入开源软件许可证概念。所谓开源软件许可证,是开源软件发布者与开源代码使用者之间的约定。从某种层面上说它是一种合同,反映着开源软件的最基本法律特征。分析比较几种常见的开源软件许可证,GPL许可证、LGPL许可证、MPL许可证、BSD许可证、Apache许可证。该部分还对比不同的开源软件许可证,论述开源软件作者的人身权以及财产权。简言之,对于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而言,和传统民法人身权的重要区别是,人身权可以放弃;在财产权层面,开源软件倡导者出让财产权,并不反对商业化运作。第三部分: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风险分析。虽然开源软件拥有诸多优点,但其风险不容忽视。第一,现有模式下,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存在权利归属问题,开源软件的开放性决定了其源代码来源的复杂性、分散性。一个大型的开源项目,其代码来自不同作者,作者之间甚至毫无联系,整个开源软件开发过程很可能都是由作者们自发完成,而非像商业软件那般有组织、有计划的推进。开源软件源码的分散来源结合开源软件许可证的多样性造成了其所有权的归属风险。第二,第三方代码流入引发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风险。开源软件的作者数量庞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开源社区传播源码愈发简单易行。高度的自由性使开源软件面临巨大的侵权风险。一旦大型开源软件源码中部分混入侵权源码,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的侵权案件。不仅原始软件可能面临侵权诉讼,其衍生作品恐怕也难逃一劫。即便开源软件的终端客户也有卷入著作权侵权的可能性。而结合著作权属性和多种开源软件许可证分析,造成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困境的原因正是开源软件与传统软件的属性差异。第四部分:针对我国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完善提出建议。根据前文分析,分别从行业制度角度、立法角度提出一系列建议。从行业角度上看,可以使用加强开源社区管理能力、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开源代码使用规范、保持开源软件的独立性、保存客户名单、约定风险条款、前期保留证据等多种方法。从立法角度上看,应明确开源软件许可证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限制原始许可证发布者的撤销权;出台司法解释界定开源软件的演绎作品;明确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立法解决开源软件许可证冲突;立法平衡开源软件的合理使用和侵权界限。目前,我国的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保护制度研究工作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深化、梳理。本文的论述还存在很多缺陷,仅盼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通过对本论题的研究,从行业角度、立法角度为开源软件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路、办法,让开源软件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不断发展、丰富。希望开源软件能够像商业软件一样,进入正常的发展轨道,为我国大力发展软件产业、获取软件核心技术、打破西方发达国家软件产业垄断创造契机,为经济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