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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各地区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以石油、煤炭为源头的化工行业正在逐步发展壮大,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膨胀,目前化工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但由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力量运用欠缺、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使得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事故时有发生,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持续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发展。本论文通过学习发达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的理论经验,结合菏泽市化工行业安全监管的实际工作,从企业管理、政府管理、科技手段、法律法规、联动机制等多个思维角度探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的概念,明确了在监管工作体系中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及多部门联动监管的有效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构建中,企业是监管机制的主体、是安全监管的源头,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政府是监管机制的管理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以化工行业的“两重点一重大”为主线,即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为监管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源头关、强化安全科技力量等方面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措施;政府与各部门、新闻媒体联合监管保障着安全监管机制的有效运行,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导,以环保、质监、工商、消防、气象等为成员单位,各部门统一行动、综合管理、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构建政府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政府与企业的联动机制,变换政府监管角色,由监管型政府变为服务型政府,把企业由被动监管转为主动监管,从盲目追求效益转为安全第一,加强政府与企业的互动机制,提高政府监管效率;政府与新闻媒体联动,弥补政府监管中组织力量薄弱、监管涉面不足的缺陷,利用广大媒体和公众监督的特点,对危化品行业实施全面、多角度、实时的安全监管。当前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监管机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化工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尚不成熟,一些早期建设的化工项目存在着审批漏洞,项目建设的设计及规划不符合当前法律法规要求,现场条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对于遗留问题的整改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规模较小的化工企业存在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存在漏洞、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规章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等情况;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及监管手续落后,化工行业涉及许多专业技术问题,安监部门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监管措施不健全导致监管不严、不合格的情况时有发生;政府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处于初步阶段,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和信息互通不充分,有待进一步完善。本论文通过对基层化工行业安全监管现状的调研,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途径。一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使得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二是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安全联动监管体系,制定有效措施保障政府与企业、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新闻媒体联动的有效性与长期性;三是科技兴安,利用科技力量改进安全监管手段、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化工装置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推进HAZOP分析、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实施化工装置设计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