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成年人犯罪是困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犯罪低龄化的态势越来越严峻。量刑即刑罚的裁量,是法官根据被告人的有关犯罪情节对其依法裁量并决定刑罚的活动。我国刑法对于具体犯罪均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但法官在幅度范围内仍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且法律没有对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的量刑规定予以区分,如何对未成年人犯罪正确量刑,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如何在刑罚裁量方面凸显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特殊性,从而发挥刑罚的最大效用,一直是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现状分析来看,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失衡情况严重,表现为对未成年犯罪人量刑时存在量刑区域问差异严重、量刑情节把握不一导致宣告刑差异大、非监禁刑判处率低等,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法律对被告人量刑规定的幅度过大,导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且审判人员的自身素质也对量刑有影响,从而导致量刑失衡。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未成年人犯罪量刑失衡应采取如下对策:如准确把握量刑情节,制定统一立法平衡地区间差异,以案例制度平衡量刑结果,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审理制度,扩大对未成年人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加强培训,提高法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