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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食品营养信息的传播既是向公众宣传营养知识及产品,也是获取贸易竞争的有效手段。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食品营养信息已经成为很多企业进行产品推广的有效载体,因此通过法规标准建设正确引导适当的营养声称甚至广告已显得非常必要。我国从2000年开始逐步推进有关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现状分析、依从性调研、标准规范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在卫生计生委的支持下2008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作为卫生行业的指导性文件开始执行,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GB28050-2011)正式颁布,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接近5年的过渡期,企业经历了从不标→自愿标示→强制标示的转变,然而对一个标准法规有效性的评价需要建立在定期或长期的执行状况、依从性、经济效益等多方面评估的基础之上,以便于持续有效地加以完善与推进。因此本研究希望在标准执行初期开展市场现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正确率和准确率的基础调研,以此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理解程度和执行力度,分析标准执行不规范或出现错误的主要方式和原因,为进一步完善法规建议提供依据;另外希望通过对现有食品“食用份”的数据整理为提出适宜的食品摄入量积累资料。目的通过对我国市场现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采集,核查《通则》于2013年正式实施前后国内市场各类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基线情况。内容与方法考虑经济水平和南北方饮食习惯的差异,选择北京、黑龙江、河南、浙江和广西五个调查点,北京收集的2012年生产的大品牌食品标签,其他四省收集的为2013年后当地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每个调查点选择2-4家大型超市,每个调查点至少800个。1.利用Epidata软件,采用双人录入方式记录并核查食品营养标签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营养成分表格式、营养成分含量数值及单位、修约间隔、“0”标示、声称方式及用语、份量值等。与《通则》规定的强制性执行内容为判断准则,评价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率、标示的正确率,并分析错误方式等信息。利用SPSS软件统计不同食品种类间、不同地区营养标签标示状况的差异。2、利用抽检方式核查营养成分标示的准确率。从营养标签标示无误的样本中,随机抽取240个样品,采用国标方法对强制标示的营养成分进行实验室检测,比较营养成分的检测值是否在标示值的允许误差内。在此基础上对各类食品能量及核心营养成分的含量范围进行了统计。3、选择标示有食物份量的信息,进行食物分类,分析每种食物种类份量的众数、P25、P75,并与国外相关产品的建议值进行比较。结果本次共调查预包装食品5833个,包括:谷物类、零食小吃、坚果类、豆制品等。从所调查的食品整体标示状况看,2012年营养标签标示率为91.9%,其中标示正确率达到69.8%;2013年营养标签标示率为98.7%,其中标示正确率达到80.1%。乳类及其制品的标示率和正确率较高,调味品和豆制品相对较低。2013年营养标签标示率和正确率均较2012年有明显提高,但不排除调查样本生产企业规模差异造成的混杂偏倚。营养标签标示的错误方式有营养成分名称错误、单位错误、修约间隔错误、“0”标示错误。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主要是声称成分的含量不符合《通则》要求中规定的声称成分含量要求,功能声称主要是声称用语不规范或者超出标准要求。核查营养成分标示值和检测值的符合性,240份样品中除去重复样本,共220份,其中成分完全符合的样品106份,符合率为48.2%。各个成分的符合率,以蛋白质最高(95.5%),钠符合率最低(69.1%),特别是膨化食品和饮料类。样本中食物份量标示率为32.2%,其中与加拿大推荐量较一致的有21类,多为乳类及制品、糖果、调味品等国内外饮食行为和习惯较一致的食品类。份量不一致的有14类,如方便食品、膨化食品等。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中西方饮食与消费习惯的差异,以及国内尚没有与份量相关的法规或指导性文件。结论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初期,我国市场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现状较好,但仍出现标示不规范现象,不排除企业理解不到位或执行不力的问题。特别是标示值与检测值不符的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引导与宣传,进一步规范标示行为。我国食物份量研究资料较少,需要进一步开展相关数据调查,完善份量法规标准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