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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愈来愈呈现出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与行政相对人站在了对立面上,改革行政执法队伍成为了转变政府治理中问题的核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以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为前提,以建设服务型政府理论为依托,通过简政放权的手段来推进的改革。政府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都是涉及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制度的改革。不同的是,政府体制改革关注的是中央的政府体制设计,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则是在政府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的将各领域的具体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山东省作为全国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排头兵”,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推进中,自然是“不落人后”,但关于山东改革实践的经验和不足尚未有系统性的阐述。本文将在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础理论的前提下,历数1982年至2018年的政府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间的关系,重点关注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实践,兼顾其他省市的改革实践,从山东省改革的实践和与其他省市的比较中,针对山东省此次改革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整改对策,以期通过这一系列的研究,对山东省改革历程做出总结,提供进一步改革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