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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渐进式”改革开始发轫,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在改革中普遍受益,社会中最贫困阶层的收入和生活也得到了“帕累托改进”。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社会结构开始转型,国家开始重新掌握资源并积聚资源,“赢者通吃”的现象逐渐形成。与此同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念也激活了国民的致富欲望,由于区位优势的不同、“自然禀赋”的不同,导致我国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逐渐扩大。我国现阶段的事实是,各阶层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之间处于一种错位状态,阶层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的同时,阶层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在不断增强。我们千万不要只看到社会结构分化所带来的积极影响,而同时更应该看到社会冲突已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重要矛盾。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效率优先,以竞争为手段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得我国社会成员被划分为不同的阶层地位。现阶段我国权力分配由于监督不力导致格局失衡,富裕阶层凭借特权获取巨额财富。而贫困阶层则在“权力真空”中逐渐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公共权力分配的不平等导致社会成员产生“仇富情结”,社会成员的对峙心理进一步加强。在利益表达和权力诉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时,“干群”、“党群”等社会矛盾开始激化,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频繁上演已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和民主政治的稳定。概括来讲,利益竞争的畸形发展导致贫富差距扩大,进而引发社会冲突现象,社会冲突加剧又导致贫富矛盾激化。贫富差距与社会冲突的交叉作用在利益博弈时代更是加深恶化,如何瓦解二者的互嵌已经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最大瓶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历史时刻,国家应高度重视贫富差距与社会冲突互嵌的危害性影响,调控二者互嵌的运行机制。政府部门应协调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扩大中间阶层在社会结构中的比重,团结各族人民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