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化产业成为了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旅游业是文化产业中很重要的领域,被称为投资少、见效快、回报高的“无烟产业”。而少数民族地区因秀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族文化,成为旅游开发的热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民族地区的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有关旅游资源争夺、收益分配不均等问题日益成为民族地区矛盾的焦点,也引起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但相关研究还是不够深入,特别是有关少牧区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的探讨几乎处于无人涉及的状态。而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牧区旅游发展中的受益主体研究更是几乎处于空白。
利益主体的视角作为一种从当地人主位立场出发的思路,不仅与当下民族学或人类学的理论反思息息相关,同时也深具民族学与人类学之独有文化立场的鲜明观点。同时,在学术伦理意义上,也是尊重主体性的文化学思考的一种实践。故,本文基于民族学、人类学的思路,以南山西白杨沟哈萨克族旅游开发为例,试图对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进行探讨,将理论的思考成果运用于具体社区,以对民族学、人类学领域内的文化产业研究所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文化发展、主体利益问题提供案例和理论检验。同时,为解决当地主体利益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提出参考意见。
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探讨了本文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学术背景及理论方法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介绍了南山西白杨沟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资源和民俗文化资源,而民俗文化资源又分已开发和有待于开发两个方面。
第三部分介绍了南山西白杨沟牧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历史与现状:首先,引用乌鲁木齐县志材料从历史的角度证明哈萨克族是南山西白杨沟的主人;其次,介绍南山西白杨沟旅游开发简况;再次,重点论述了哈萨克族牧民参与旅游业的历史,包括被动参与阶段,自发参与阶段,大规模无序参与阶段和规范化参与四个阶段;最后,说明参与旅游开发给牧民经济生活和文化带来的影响。
第四部分,揭示南山西白杨沟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冲突:第一,争夺操场使用权引发的冲突;第二,利益分配不均导致的纠纷。
第五部分,对利益冲突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一产权不明晰,这从自然资源产权虚置和文化资源产权缺失两方面进行论述;第二,管理体制不完善,旅游资源管理的权、责、利不明确;第三,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真正的受益主体被忽略。
第六部分,对南山西白杨沟旅游开发中保障真正受益主体的思考:首先,探讨西白杨沟旅游开发的基本目的问题,即旅游开发为谁?谁应该是最终受益主体?其次,在上一节点基础上,从经济、文化和生态的角度论述保障牧民参与当地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最后,针对如何保障西白杨沟旅游开发中受益主体的利益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