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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国际化和全球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国际竞争和全球金融风险也日益加剧。对此,国内企业要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就迫切需要一种有效避险工具来应对激烈竞争和规避潜在风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衍生工具,因设计灵活且具有风险转移和杠杆效应等功能,在实际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发展,并逐渐成为国际金融市场避险的重要工具。然而,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使投资者规避风险,又同时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隐藏风险。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广泛影响下,国内外许多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企业出现经营危机,如法国的兴业银行、我国的中信泰富等。所以,各国在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同时,必须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监管。本文以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管为研究重点,通过分析我国会计监管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会计监管的有关措施,以期对我国企业有效控制和规避风险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推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健康发展。首先,文章以公共利益理论、博弈论和网格/团体理论为理论基础,从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点和类型出发,具体分析金融衍生工具的五种风险类型,并研究了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会计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其次,立足于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场内外市场的现状,通过分析,笔者认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会计监管目前主要存在着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和信息披露的规定不完善、会计监管主体监管乏力这三方面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会计监管措施。为了实现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健康发展,会计监管主体之间应保持协调一致、综合平衡,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工具法律法规的保障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准则的指导下,从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加强政府会计监管、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和社会会计监管三方合力的监管力度。